【簡介:】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南方航空 孕婦》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本文目錄一覽:
1、孕婦坐飛機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2、孕婦到底能坐飛機嗎?九大航空乘機指南是怎么說的?
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南方航空 孕婦》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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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坐飛機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孕婦可以坐飛機嗎?幾個月的孕婦不能坐飛機?很多人這樣問。畢竟孕婦是需要很小心的保護肚子里的寶寶的。下面給大家介紹下孕婦坐飛機的.注意事項。懷孕的人要特別注意了!
步驟/方法
1 . 航空公司孕婦乘機規(guī)定: 婦女懷孕的任何時期乘機都是安全,但為慎重起見,通常規(guī)定懷孕8個月以內的健康孕婦乘機沒有限制,只是在購票時驗查預產證明。
2. 懷孕早期 (頭3個月) , 是早孕反應(如惡心、嘔吐、食欲不振等)最重的時期,也是胎兒器官形成的關鍵時期。胎兒的生長發(fā)育還不穩(wěn)定,容易發(fā)生流產;到了孕晚期(后3個月),旅途中的意外有可能誘發(fā)子宮收縮、早產、胎盤早期剝離等嚴重并發(fā)癥。孕婦在飛機上長時間不活動,加上增大的子宮壓迫血管影響血液回流,易導致血栓。
3. 懷孕4-6個月坐飛機比較安全。
4. 懷孕中期(13-32周) 的孕婦, 屬相對穩(wěn)定時期,孕婦的精神狀態(tài)也比較好。
在這個階段,孕吐的現象已經過去,流產的風險也低。孕婦在身體健康的情況下,可以和其他旅客一樣乘飛機旅行。為防患于未然,孕婦最好征求婦產科醫(yī)生意見,進行孕期各項檢查,并將自己的體檢報告隨身攜帶。
5.懷孕超過8個月的孕婦一般情況下不要乘機 ,如有特殊情況,應在乘機前72小時內交驗由醫(yī)生簽字、醫(yī)療單位蓋章的“診斷證明書”一式二份,內容包括旅客姓名、年齡、懷孕日期、預產期、旅行航程和日期,適宜于乘機及在機上需要特殊照顧等,同時填寫《特殊旅客乘機申請書》一式二份,經承運人同意后可以購票乘機。
另外因為高空有電離輻射,有氣壓的改變,這些可以導致早產的發(fā)生。所以在坐飛機的時候,多半也是在早孕期,最遲是在34周,因為到后面更容易發(fā)生一些意外的情況,破水、早產。
注意事項
1、孕婦曾有自然流產史、早產史、宮頸閉鎖不全、下肢靜脈栓塞史;出現先兆流產、宮外孕、子宮先天異?;蛱ケP位置異常、嚴重的早孕反應;多胎;先兆早產;有內科疾病如高血壓、糖尿病、心臟病、嚴重貧血、氣喘、癲癇、靜脈炎、暈動癥等。
2、通過輔助生育技術如人工受精、試管嬰兒受孕的孕婦,因胎兒太珍貴,最好不乘飛機。
孕婦到底能坐飛機嗎?九大航空乘機指南是怎么說的?
孕媽媽乘機須知:
??通常孕32周以內(長榮28周),按一般旅客運輸。建議帶上圍產手冊。
??孕36周(國航、深航、吉祥、春秋35周)以上,多胎孕32周以上,航空公司一般不予運輸。注意回程時的孕周狀況。
??孕周介于以上兩者之間的,通常需要開具適宜飛行的醫(yī)療證明。
??盡量避免孕早期出行,此時胎寶寶尚處于不穩(wěn)定期。孕中期相對安全。孕32周以后要防止早產。
??部分國家或地區(qū)對孕婦設有入境限制,建議購票前與當地領事館確認該國(地區(qū))的具體要求。
溫馨提示:
??盡量選擇靠近過道和衛(wèi)生間的座位,方便活動和上廁所。飛機進入平飛狀態(tài)后,可以在無顛簸時在過道適當走動。
??安檢門的輻射較小,一般不會造成不良影響。也可和工作人員說明情況,要求人工手檢。
??因航空運輸的特殊性和孕婦及胎兒對外界環(huán)境因素敏感,乘坐飛機前,建議咨詢產科、婦科或其他主治醫(yī)生。
??飛行時間較長時,建議穿著寬大、柔軟、保暖性好的衣物和舒適的平底鞋。
??請不要將安全帶系在腹部,系在腹部以下大腿根以上即可。
??為避免在飛機提升飛行高度或機內溫度改變時出現脫水或惡心的反應,建議攝取充足的水分。
??乘機前和乘機時請盡量避免咖啡、茶和軟飲料,咖啡因和飲料中的氣體可能會引起不適。
一、中國國航
1、孕32周(含)以內,除醫(yī)生診斷不適宜乘機外,按一般旅客運輸。
2、孕32周(不含)—孕35周(不含)
1、不是多胎或沒有分娩并發(fā)癥;
2、須在購票及乘機時,出示由縣級或二類甲等及以上醫(yī)院出具的適宜乘機的醫(yī)療證明,醫(yī)療證明開具日期應不早于最早乘機日期前7天(不含起飛當日)。
3、不予運輸
1、孕35周(含)以上;
2、預產期在4周(含)以內;
3、預產期臨近但無法確定正確日期,但已知為多胎分娩或預計有分娩并發(fā)癥;
4、產后不足7天。
二、南方航空
1、孕32周(含)以內,除醫(yī)生診斷不適宜乘機外,按一般旅客運輸。
建議隨身攜帶注明預產期的證明文件。
4、孕32周(不含)—孕36周(不含)
1、訂座前必須向南航直屬售票部門提出申請;
2、提供包括下列內容的醫(yī)生診斷證明:旅客姓名、年齡,懷孕時間,航程和日期,是否適宜乘機,在機上是否需要提供其他特殊照料,等等。
3、診斷證明應在乘機前72小時內填開,并經縣級(含)以上的醫(yī)院蓋章和該院醫(yī)生簽字方能生效。
5、不予運輸
1、孕36周(含)以上;
2、孕32周(含)以上的多胎孕婦。
三、東方航空
1、孕32周(不含)以內,除醫(yī)生診斷不適宜乘機外,按一般旅客運輸。
需要在購票、值機和登機時提供證明孕期的連續(xù)病歷或經醫(yī)院蓋章的孕婦保健手冊(大卡)復印件。
2、孕32周(含)—孕36周(不含)
a、需要在購票、值機和登機時提供證明孕期的連續(xù)病歷或經醫(yī)院蓋章的孕婦保健手冊(大卡)復印件;
b、于乘機前72小時內,前往醫(yī)院開具《診斷證明書》,需要醫(yī)院蓋章和該院醫(yī)生簽字,一式兩份,內容包括旅客的姓名,年齡、懷孕時期、預產期、航程及日期、適宜于乘機以及在機上需要提供特殊照料的事項。
3、不予乘坐
a、孕36周(含)以上;
b、預產期在4周(含)以內;
c、孕32周(含)以上的多胎孕婦;
d、有早產癥狀;
e、預產期臨近但無法確定正確日期,但已知為多胎分娩或預計有分娩并發(fā)癥;
f、產后不足7天。
四、海南航空
1、孕32周(不含)以內,除醫(yī)生診斷不適宜乘機外
a、請攜帶預產期證明或近15天內產檢證明購票乘機;
b、若單獨乘機,可申請全程無人陪伴服務。
2、孕32周(含)—孕36周(不含)
c、應有成人陪伴;
d、需在乘機前24小時出具《醫(yī)療診斷證明書》,且注明在XX日前適宜乘機有效,《醫(yī)療診斷證明書》由中國境內縣、市級或者或者相當于這一級(如國家二甲級)以及以上醫(yī)療單位醫(yī)師簽字、醫(yī)療單位蓋章,方為有效。
3、不予乘坐
a、孕36周(含)及以上;
b、預產期臨近但無法確定準確日期,已知為多胎分娩或者預計有分娩并發(fā)癥者;
c、難產以及早產經醫(yī)生診斷不宜乘機者;
d、產后不足7天;
4、暫不為孕32周(含)—孕36周(不含)孕婦辦理中轉聯(lián)程服務。如需搭乘不同承運人運輸的聯(lián)程航班,請先征得聯(lián)程航班承運人同意后再購票。
五、深圳航空
1、孕32周(不含)以內,除醫(yī)生診斷不適宜乘機外,按一般旅客運輸。
c、應隨身攜帶醫(yī)院提供的能證明孕期的證明材料(如母子保健手冊/卡);
d、登機前可能會要求接受機場急救中心的檢查,確認是否適宜乘機。
6、孕32周(含)—孕35周(不含)
e、應隨身攜帶醫(yī)院提供的能證明其孕期的證明材料(如母子保健手冊/卡);
f、縣市級以上醫(yī)療單位于7天內開具的能證明懷孕狀態(tài)無不適癥狀的診斷說明書;
g、若不能提供以上證明材料,則須簽署《風險告知確認書》,方能乘機。
7、不予乘坐
g、孕35周(含)及以上;
h、產后不滿7天(含)。
六、廈門航空
1、孕32周(含)以內,除醫(yī)生診斷不適宜乘機外,按一般旅客運輸。
訂座或辦理乘機手續(xù)時均須提供可以證明懷孕時間和預產期的醫(yī)療診斷/產檢證明。
2、孕32周(不含)—孕36周(不含)的單胎孕婦
a、定座前必須向廈航直銷機構提出申請,填寫《特殊旅客乘機申請書》;
b、提供檢查醫(yī)療診斷/產檢證明或醫(yī)生診斷證明書。
c、醫(yī)療診斷/產檢證明,應在乘機前72小時內填開,經縣級(含縣級)以上或二級(含二級)以上醫(yī)院(境外含診所、醫(yī)療中心及醫(yī)院)出具,且必須含有“經診斷,該旅客的健康條件在醫(yī)學上能夠適應航空旅行”或意思相近的描述,并有醫(yī)生簽字和加蓋醫(yī)療單位公章方可生效。
3、不予運輸
1、孕36周(含)以上;
2、預產期在4周(含)以內;
3、孕32周(含)以上的多胎孕婦;
4、有妊娠并發(fā)癥;
5、預產期不確定,但已知為多胎分娩或預計有妊娠并發(fā)癥;
6、醫(yī)療診斷/產檢證明已逾期或無法提供可以證明懷孕時間和預產期的醫(yī)生診斷證明書;
7、產后不滿14天的產婦。
七、長榮航空
1、孕28周(含)—孕36周(不含)
a. 需事先由其主治醫(yī)師于搭機前10日內填具長榮航空之適航證明(MEDIF),并經由長榮航空醫(yī)師同意,方可搭機;
b. 建議隨身攜帶主治醫(yī)師所開立注明預產期之診斷證明。
2、不予乘坐
a、孕36周(含)以上;
b、預產期在4周(含)以內;
c、產后不足 7天。
八、吉祥航空
1、孕32周(含)以內,除醫(yī)生診斷不適宜乘機外,按一般旅客運輸。
2、孕32周(不含)—孕35周(不含)
購票及乘機時需提供有效的醫(yī)療證明,醫(yī)療證明應在乘機前 72 小時內填開。
3、不予運輸
i、孕35周(含)以上;
j、產后不滿7天(含)
九、春秋航空
1、孕32周(不含)以內,除醫(yī)生診斷不適合乘機者外,按一般旅客運輸,按照普通旅客進行訂票。
乘機當天請帶好懷孕周期證明。
3、孕32周(含)—孕35周(不含),按照普通旅客進行訂票。
c. 需要帶好懷孕周期證明。
d. 應辦理乘機醫(yī)療許可。乘機醫(yī)療許可應在乘機前 72小時內簽發(fā)有效,并經縣級以上醫(yī)療單位蓋章和醫(yī)生簽字方可生效。
4、不予運輸
d、孕35周(含)以上;
e、預產期在4周(含)以內;
f、預產期臨近但無法確定準確日期,已知為多胎分娩或預計有分娩并發(fā)癥者;
g、產后不足 7天。
孕婦坐飛機的相關規(guī)定
航空公司在孕婦乘坐飛機方面有以下的相關規(guī)定。
1、懷孕不足8個月(32周)的孕婦乘機,除醫(yī)生診斷不適應乘機者外,按一般旅客運輸。
2、懷孕超過8個月(32周)但不足35周的孕婦乘機,應辦理乘機醫(yī)療許可。該乘機醫(yī)療許可應在乘機前7天內簽發(fā)有效。
3、下列情況,航空公司一般不予承運:
A. 懷孕35周(含)以上者;
B. 預產日期在4周(含)以內者;
C. 預產期臨近但無法確定準確日期,已知為多胎分娩或預計有分娩并發(fā)癥者;
D. 產后不足7天者。
孕婦乘飛機在售票方面也有以下要求。
(1)孕婦乘機,必須事先在本公司售票處辦理定座和購票手續(xù)。
(2)接受懷孕8個月或8個月以下的孕婦定座,售票員須查看預產期證明。
(3)接受懷孕超過8個月的孕婦定座,旅客應提供《診斷證明書》一式兩份。一份交旅客辦理值機手續(xù)。一份由售票處留存并以傳真形式及時通報給客艙與地面服 務部商務調度。
(4)超過8個月的孕婦定座需填寫《特殊旅客運輸申請表》、《特殊旅客運輸記錄單》,應由本人簽字,如本人書寫困難,也可由其家屬或監(jiān)護人代簽。
對于滿足乘坐飛機條件的孕婦,乘機服務在定座上予以優(yōu)先安排。座位一般安排在較寬敞和便于乘務員照顧的地方。
關于《南方航空 孕婦》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