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中華貨運航空查詢》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本文目錄一覽:
1、怎么查中國貨運航空物流查詢系統(tǒng)
2、如何進行空運貨物追蹤查詢
3、中國民用
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中華貨運航空查詢》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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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查中國貨運航空物流查詢系統(tǒng)
朋友,直接進入東航物流官網,在首頁右上角“貨物跟蹤”框內,輸入運單號就可以了~希望上海蜂鳴物流能幫到你~
如何進行空運貨物追蹤查詢
1、目前,各個航空公司都已通過網絡提供貨物追蹤、貨物查詢服務。收發(fā)貨人可憑空運提單號進行貨物查詢??者\提單有多重身份,其作用主要包括:貨物收據、運輸契約的憑證、運費帳單及保險單、貨物裝卸、運送及交貨的依據。了解了空運提單,怎么利用空運單號在網上進行空運貨物查詢呢?下面就以一個案例詳細簡述。
2、收發(fā)貨人有空運提單號,但是不知如何進行貨物查詢的情況。如297—78733454這個運單號,在立刻網()空運貨物跟蹤查詢中顯示,該貨物是China Airlines (CI),臺灣中華航空公司,297,CAL發(fā)出, CI5145 8月27號 DFW 17:21起飛 28號 23:25分到達TPE,CI0501 8月29號 TPE 09:20起飛 29號 11:10到達PVG,用時僅3天。
3、提單查詢會出現(xiàn)類似下文:
Air Waybill No Origin Destination Total Pieces Total Weight
297-78733454 DFW PVG 3 125
Status Flight Dep Date Board Off Departure Time (Local) Arrival Time (Local) Pieces
DEP CI5145 27AUG DFW TPE 27AUG 17:21(A) 28AUG 23:25(A) 3
DEP CI0501 29AUG TPE PVG 29AUG 09:20(A) 29AUG 11:10(A) 3
BKD - Booked on a specific flight.
MAN - Manifested on a specific flight.
DEP - Departed on a specific flight.
Status Time City Pieces To
ARR 28AUG 23:25 TPE 3
ARR 29AUG 11:10 PVG 3
4、所以貨物收發(fā)人務必保存好空運貨物的運單號,在立刻網上如下所示輸入運輸單號,進行空運貨物追蹤、查詢。 操作步驟詳解:一在立刻網空運貨物追、空運貨物查詢工具中,輸入您的運單號。 二、貨物查詢結果顯示,包括起始機場、到達時間、用時等內容。
中國民用航空安全檢查規(guī)則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保障民用航空運輸安全正常進行,規(guī)范民用航空安全檢查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安全保衛(wèi)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規(guī)則。第二條 本規(guī)則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一切民用航空運輸活動,以及與民用航空有關的單位和個人。
運輸危險物品按照危險物品運輸有關規(guī)定辦理。第三條 民用航空安全檢查部門(以下簡稱安檢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本規(guī)則,通過實施安全檢查工作(以下簡稱安檢工作),防止危及航空安全的危險品、違禁品進入民用航空器,保障民用航空器及其所載人員、財產的安全。第四條 安檢工作包括對乘坐民用航空器的旅客及其行李、進入候機隔離區(qū)的其他人員及其物品,以及空運貨物、郵件的安全檢查;對候機隔離區(qū)內的人員、物品進行安全監(jiān)控;對執(zhí)行飛行任務的民用航空器實施監(jiān)護。第五條 民航公安機關對安檢部門的業(yè)務工作進行統(tǒng)一管理和檢查、監(jiān)督。從事民用航空活動的單位和人員應當配合安檢部門開展工作,共同維護民用航空安全。第六條 安檢部門發(fā)現(xiàn)有本規(guī)則規(guī)定的危及民用航空安全行為的,應當予以制止并交由民航公安機關審查處理。第七條 乘坐民用航空器的旅客及其行李,以及進入候機隔離區(qū)或民用航空器的其他人員和物品,必須接受安全檢查;但是,國務院規(guī)定免檢的除外。第八條 安檢工作可以收取費用。安檢工作費用的收取辦法由民航總局另行制定。第九條 安檢工作應當堅持安全第一、嚴格檢查、文明執(zhí)勤、熱情服務的原則。第二章 安檢部門及其人員第一節(jié) 安檢部門第十條 設立安檢部門應當經中國民用航空總局(以下簡稱民航總局)審核同意并頒發(fā)《民用航空安全檢查許可證》;民航地區(qū)管理局在民航總局授權范圍內行使審核權。
未取得《民用航空安全檢查許可證》,任何部門或者個人不得從事安檢工作。
《民用航空安全檢查許可證》有效期為五年,到期由頒證機關重新審核換發(fā)。第十一條 申請設立安檢部門的單位應當向民航總局提出書面申請,并附書面材料證明具有下列條件:
(一) 有經過培訓并持有《安檢人員崗位證書》的人員,且其配備數量符合
《民用航空安檢人員定員定額標準》;
(二)有從事安檢工作所必需的經民航總局認可的儀器、設備;
(三)有符合《民用航空運輸機場安全保衛(wèi)設施建設標準》的工作場地;
(四)有根據本規(guī)則和《民用航空安全檢查工作手冊》制定的安檢工作制度。
(五)民航總局要求的其他條件。第十二條 安檢部門使用的安全檢查儀器應當經由民航總局公安局會同有關部門檢測。經檢測合格后,憑發(fā)給的《使用合格證》方可使用。
民航總局公安局、民航地區(qū)管理局公安局,或經委托的其他民航公安機關,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定期對安全檢查儀器的射線泄露劑量進行檢測。檢測次數每年不少于一次。第二節(jié) 安檢人員第十三條 從事安檢工作的人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品質良好;
(二)未受過少年管教、勞動教養(yǎng)或刑事處分;
(三)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志愿從事安檢工作;
(四)招收的人員年齡不得超過二十五周歲;
(五)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男性身高在1.65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0米以上;無殘疾,無重聽,無口吃,無色盲、色弱,校正視力在1.0以上。第十四條 安檢人員實行崗位證書制度。沒有取得崗位證書的,不可單獨作為安檢人員上崗執(zhí)勤。
對不適合繼續(xù)從事安檢工作的人員,應當及時調離或辭退。第十五條 安檢人員執(zhí)勤時應當著制式服裝,佩戴專門標志,服裝樣式和標志由民航總局統(tǒng)一規(guī)定。第十六條 安檢人員執(zhí)勤時應當遵守安檢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和各項工作制度,不得從事與安檢工作無關的活動。第十七條 在高寒、高溫、高噪音條件下從事工作的安檢人員,享受相應的補助、津貼和勞動保護。第十八條 在X射線區(qū)域工作的安檢人員應當得到下列健康保護:
(一)每年到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并建立健康狀況檔案;
(二)每年享有不少于兩周的療養(yǎng)休假;
(三) 按民航總局規(guī)定發(fā)給工種補助費;
(四) 女工懷孕和哺乳期間應當合理安排工作,避免在X射線區(qū)域工作。
航空安檢的旅客及行李的檢查
1、安檢部門應當根據任務量和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勤務方案和突發(fā)事件處置預案,并組織實施,杜絕漏檢、失控等事件的發(fā)生。在特殊情況下,經民航總局公安局或其授權部門批準,可以實施特別工作方案,從嚴進行安全檢查。特別工作方案由民航總局公安局另行制定。
2、對國內航班旅客應當核查其有效乘機身份證件、客票和登機牌。有效乘客身份證件的種類包括:中國籍旅客的居民身份證、臨時身份證、軍官證、武警警官證、士兵證、軍隊學員證、軍隊文職干部證、軍隊離退休干部證和軍隊職工證,港、澳地區(qū)居民和臺灣同胞旅行證件;外籍旅客的護照、旅行證、外交官證等;民航總局其他有效乘機身份證件。 對十六歲以下未成年人,可憑其學生證、戶口簿或者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明放行。
3、 對核查無誤的旅客,應在其登機牌上加蓋驗訖章。
4、 對旅客實施安檢時,安檢人員應當引導旅客逐個通過安全門。
5、對通過時安全門報警的旅客,應當重復過門檢查或使用手持金屬控測器或手工人身檢查的方法進行復查,排除疑點后方可放行。 手工人身檢查一般應由同性別安檢人員實施;對女旅客實施檢查時,必須由女安檢人員進行。
6、對經過手工人身檢查仍有疑點的旅客,經安檢部門值班領導批準后,可以將其帶到安檢室從嚴檢查,檢查應當由同性別的兩名以上安檢人員實施。
7、旅客的托運行李和非托運都必須經過安全檢查儀器檢查 。發(fā)現(xiàn)可疑物品時應當開箱(包)檢查,必要時也可以隨時抽查。 開箱(包)檢查時,可疑物品的托運人或者攜帶者應當在場。
8、旅客申明所攜物品不宜接受公開檢查的,安檢部門可根據實際情況,在適當場合檢查。
9、空運的貨物應在經過安全檢查或存放二十四小時,或者采取民航總局認可的其他安全措施。特殊情況的處置
1、拒絕接受安全檢查的人員,不準登機或進入候機隔離區(qū),損失自行承擔。
2、對持居民身份證復印件、偽造或變造證件、冒用他人證件者不予放行登機。
3、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帶至安全檢值班室進行教育;情節(jié)嚴重的,交由民航公安機關處理: 1逃避安全檢查的;2 妨礙安檢人員執(zhí)行公務的; 3攜帶危險品、違禁品又無任何證明的; 4擾亂安檢現(xiàn)場工作秩序的。
有下列威脅航空安全行為之一的,交由民航公安機關查處:
1、攜帶槍支、彈藥、管制工具及其仿制品進入安檢現(xiàn)場的; 2、強行進入候機隔離區(qū)不聽勸阻的;3、 偽造、冒用、涂改身份證件乘機的;4、 隱匿攜帶危險品、違禁品企圖通過安全檢查的;5、 在托運貨物時偽報品名、弄虛作假或夾帶危險物品的; 6、其他威脅航空安全的行為。
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安全保衛(wèi)條例》第三十二條規(guī)定,攜帶《禁止旅客隨身攜帶或者托運的物品》(見附件一)所列物品的,安檢部門應當及時交由民航公安機關處理。
1、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安全保衛(wèi)條例》第三十三規(guī)定,攜帶《禁止旅客隨身或者托運的物品》(見附件二)所列物品的,應當告訴旅客可作為行李托運或交給送行人員;如來不及辦理托運,安檢部門按規(guī)定辦理手續(xù)后移交機組帶到目的地后交還。 不能按上述辦法辦理的,由安檢部門代為保管。安檢部門應當登記造冊,妥善保管;對超過三十天無人領取的,及時交由民航公安機關處理。
2、對含有易燃物質的生活用品實行限量攜帶(見附件三)。對超量部分可退還給旅客自行處理或暫存于安檢部門。 安檢部門對旅客暫存的物品,應當為物主開具收據,并進行登記。旅客憑收據在三十天內領回;逾期未領的,視為無人認領物品按月交由民航公安機關處理。
關于《中華貨運航空查詢》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