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飛機上什么是特殊旅客》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本文目錄一覽:
1、特殊旅客的代碼都包括哪些
2、航空乘客的分類情況?
3、飛機上的"重要旅
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飛機上什么是特殊旅客》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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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旅客的代碼都包括哪些
特殊旅客的代碼都包括:CHD、CBBG、FFN等。特殊旅客是指需要給予特殊禮遇和照顧的旅客,或由于其身體和精神狀況需要給予特殊照料,或在一定條件下才能承運的旅客。
旅行,指遠行;去外地辦事或游覽。去外地行走。不同于旅游。旅行和旅游的區(qū)別就在于:旅行是在觀察身邊的景色和事物,行萬里路,讀萬卷書,相對于是指個人,是行走。旅游是指游玩,通常是團體出行,在時間上是很短暫的。旅游就是旅行游覽活動。它是一種復雜的社會現(xiàn)象,旅行要涉及到社會的政治、經濟、文化、歷史、地理、法律等各個社會領域。旅游也是一種娛樂活動,任何去外地游玩都可以算。世界旅游組織指旅行的定義是某人出外最少離家55英里(88.5千米)。
航空乘客的分類情況?
機場的特殊旅客有5種,分別是無成人陪伴兒童、孕婦旅客、新生嬰兒、病殘旅客、殘疾旅客。具體介紹如下:
1、無成人陪伴兒童
年齡在五周歲至十二周歲的兒童需要單獨乘機時,應在購票前向航空公司申請無人陪伴兒童服務。航空公司對每個航班上無人陪伴兒童數(shù)量有明確限制,為了確保旅行的順利,請務必提前申請。
2、孕婦旅客
懷孕不足32周的孕婦,除醫(yī)生診斷不宜乘機外,航空公司按普通旅客接受運輸。
懷孕超過32周不超過35周的孕婦,必須提供縣級以上醫(yī)療單位出具的有"適宜乘機"字樣的診斷證明書,方可乘機。診斷證明書應在乘機前7天內填開。須在航空公司售票處提出申請。
懷孕超過35周的孕婦,航空公司不予承運。孕婦乘機有一定危險性,為了您的自身安全,如選擇乘機,應如實向航空公司說明情況,如因未如實說明情況而出現(xiàn)意外,航空公司不會承擔責任。
3、新生嬰兒
由于新生嬰兒抵抗力差,呼吸功能不完善,飛機起飛、降落時因氣壓變化大容易對其造成傷害。因此航空公司規(guī)定新生嬰兒出生不足14天,早產嬰兒不足90天,不能乘機出行。
4、病殘旅客
病殘旅客是指由于身體或精神上的病態(tài)或缺陷,在上下飛機、飛行途中及在機場地面服務過程中無生活自理能力,需要他人予以單獨照料或幫助的旅客。病殘旅客要事先在航空公司售票處提出特殊服務申請。重病旅客要提供醫(yī)療單位出具的適宜乘機的證明,經航空公司同意后方可購票。
傳染病患者、精神病患者或健康情況可危及自身或影響其他旅客安全的旅客,航空公司有權拒絕運輸。
5、殘疾旅客
具備乘機條件的殘疾人需要承運人提供下列設備設施或服務時,應在定座時提出,最遲不能晚于航班離站時間前48小時;并應在普通旅客辦理乘機手續(xù)截止前2小時在機場辦理乘機手續(xù)。
(1)供航空器上使用的醫(yī)用氧氣;
(2)托運電動輪椅
(3)提供機上專用窄型輪椅;
(4)為具備乘機條件的殘疾人團體提供服務;
(5)攜帶服務犬進入客艙。
飛機上的"重要旅客"是哪類人呢?
不是。頭等艙都不是VIP,航空公司最高等級金卡會員是初級VIP,航空公司高層屬于二級VIP,政府官員屬于三級VIP
機場的特殊旅客有幾種
機場的特殊旅客有5種,分別是無成人陪伴兒童、孕婦旅客、新生嬰兒、病殘旅客、殘疾旅客。具體介紹如下:
1、無成人陪伴兒童
年齡在五周歲至十二周歲的兒童需要單獨乘機時,應在購票前向航空公司申請無人陪伴兒童服務。航空公司對每個航班上無人陪伴兒童數(shù)量有明確限制,為了確保旅行的順利,請務必提前申請。
2、孕婦旅客
懷孕不足32周的孕婦,除醫(yī)生診斷不宜乘機外,航空公司按普通旅客接受運輸。
懷孕超過32周不超過35周的孕婦,必須提供縣級以上醫(yī)療單位出具的有"適宜乘機"字樣的診斷證明書,方可乘機。診斷證明書應在乘機前7天內填開。須在航空公司售票處提出申請。
懷孕超過35周的孕婦,航空公司不予承運。孕婦乘機有一定危險性,為了您的自身安全,如選擇乘機,應如實向航空公司說明情況,如因未如實說明情況而出現(xiàn)意外,航空公司不會承擔責任。
3、新生嬰兒
由于新生嬰兒抵抗力差,呼吸功能不完善,飛機起飛、降落時因氣壓變化大容易對其造成傷害。因此航空公司規(guī)定新生嬰兒出生不足14天,早產嬰兒不足90天,不能乘機出行。
4、病殘旅客
病殘旅客是指由于身體或精神上的病態(tài)或缺陷,在上下飛機、飛行途中及在機場地面服務過程中無生活自理能力,需要他人予以單獨照料或幫助的旅客。病殘旅客要事先在航空公司售票處提出特殊服務申請。重病旅客要提供醫(yī)療單位出具的適宜乘機的證明,經航空公司同意后方可購票。
傳染病患者、精神病患者或健康情況可危及自身或影響其他旅客安全的旅客,航空公司有權拒絕運輸。
5、殘疾旅客
具備乘機條件的殘疾人需要承運人提供下列設備設施或服務時,應在定座時提出,最遲不能晚于航班離站時間前48小時;并應在普通旅客辦理乘機手續(xù)截止前2小時在機場辦理乘機手續(xù)。
(1)供航空器上使用的醫(yī)用氧氣;
(2)托運電動輪椅
(3)提供機上專用窄型輪椅;
(4)為具備乘機條件的殘疾人團體提供服務;
(5)攜帶服務犬進入客艙。
擴展資料
《民用航空安全檢查規(guī)則》中規(guī)定:
第三十一條 乘坐國內航班的旅客應當出示有效乘機身份證件和有效乘機憑證。對旅客、有效乘機身份證件、有效乘機憑證信息一致的,民航安檢機構應當加注驗訖標識。
有效乘機身份證件的種類包括:中國大陸地區(qū)居民的居民身份證、臨時居民身份證、護照、軍官證、文職干部證、義務兵證、士官證、文職人員證、職工證、武警警官證、武警士兵證、海員證,香港、澳門地區(qū)居民的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地區(qū)居民的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外籍旅客的護照、外交部簽發(fā)的駐華外交人員證、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民航局規(guī)定的其他有效乘機身份證件。
十六周歲以下的中國大陸地區(qū)居民的有效乘機身份證件,還包括出生醫(yī)學證明、戶口簿、學生證或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明。
第三十四條 殘疾旅客應當接受與其他旅客同樣標準的安全檢查。接受安全檢查前,殘疾旅客應當向公共航空運輸企業(yè)確認具備乘機條件。
殘疾旅客的助殘設備、服務犬等應當接受安全檢查。服務犬接受安全檢查前,殘疾旅客應當為其佩戴防咬人、防吠叫裝置。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民用航空局-其他
什么是航空運輸中的特殊旅客?針對不同特殊旅客的照顧方式
特殊旅客服務程序
重要旅客
一、重要旅客范圍:
1.最重要旅客(代號VVIP);
2.一般重要旅客(VIP)代號;
3.工商界重要旅客CIP代號。
程序:
重要旅客是航空運輸保證的重點,認真做好重要旅客運輸服務工作是民航運輸部門的一項重要任務。為做好這一工作,要遵照執(zhí)行民航總局發(fā)〔1994]22號《關于重要旅客坐民航班機運輸服務工作的規(guī)定》。
1.訂座
1)重要旅客訂座需到售票處重要旅客服務柜
臺填寫訂座單訂座。填寫職務、身份。
2)如需訂外航聯(lián)程座位時,應發(fā)報訂座,在
電報應按VIP標準格式發(fā)出。
2.售票
座位訂妥后方可出票??推鄙下每托彰髴鶕?jù)旅客的分類加VVIP、VIP、CIP字樣,以便提供適當服務。
3.特殊旅客通知
重要旅客的售票手續(xù)辦理后,應在起飛前24小時發(fā)特殊旅客通知(SPA/VIP)起飛前一天報機場要客服務。
4.重要旅客取消旅行或改變乘機地點、日期,辦理變更的售票處應及時發(fā)報通知有關空運企業(yè)和辦事處。
兒 童
一、定義:2歲以上未滿12周歲的兒童。
二、分類:
1.有成人陪伴的兒童(包括嬰兒),未滿2歲,10%不占座位。
2.無成人陪伴的兒童。
三、票價:嬰兒、出生不到14天嬰兒不予承運,出生未滿2歲的付10%AD,2歲一12歲50%或67%。四、行李:10%付費的嬰兒,不享有免費行李額。
五、限制:一個成人旅客攜帶四名或四名以上的兒童乘機時,應在乘機前七天向售票處提出申請,經有關部門同意后方可辦理訂購票手續(xù)。
六、購票程序:訂座:訂座時應注明兒童、嬰兒代號。出票:應在客票中注明CH、IN。
無成人陪伴兒童
一、規(guī)定:
無人陪伴兒童指五周歲至十二周歲以下無成人陪伴,單獨乘機的兒童,五周歲以下的無成人陪伴兒童,不予承運。無人陪伴兒童必須符合航空公司的運輸條件方可運輸。
二、訂座:
要求:1.訂座時應填寫一式兩份的“無成人陪伴兒童運輸申請書”經同意后方可接受訂座。
三、票價:
1.五周歲或五周歲以上至十二周歲以下的無成人陪伴兒童,票價按成人全票價的50%、67%付費,可單獨占一座位。
2,如需服務員隨機陪伴的兒童,應予先提出,經同意后方可接受,票價按成人全票價收費。
3.超過十二周歲的末成年旅客要求另派服務員隨機陪伴時,除旅客按成人全票價收取之外,需為服務員另付成人全票價的50%服務費。
四、售票服務:
1.拍發(fā)定座電報:座位控制部門始發(fā)站經停站達站的國航駐外辦事處
2.售票:客票填寫UM及年齡06,填寫一式兩份無成人陪伴兒童運輸申請單。旅客一份、售票處留存一份。
3.拍發(fā)特殊旅客運輸通知(SPA/UM)電報
病殘旅客
一、定義:由于身體和精神上的病態(tài),空中旅行中不能照顧自己,需由他人照料的旅客,稱為病殘旅客。帶有先天殘疾,已習慣于自己生活的人不應視為病殘旅客。
二、不予接受運輸?shù)穆每汀?/p>
三、接受病殘旅客
1.條件:
1)診斷證明書:
a.醫(yī)生診斷證明書,一式三份
b.診斷證明書班機起飛前96小時內填開有效。病重者起飛前48小時內填開有效。
2)填寫特殊旅客(病殘)乘機申請書,
a.一式兩份申請書。
b.病人本人簽字或家屬監(jiān)護人代簽。
3)陪伴人員:
a.病殘旅客乘機,原則上由醫(yī)生或護理人員陪同,以便旅途中照料旅客。
b,除精神病人外,符合條件的可單獨旅行。
2.接受申請
(1)在我國境內申請乘坐中國國際航空公司的班機,由售票處處理。
(2)受理部門應了解旅客的病情及精神狀況,對不能接受的旅客做好解釋工作。
(3)通知旅客準備必要證件。
(4)診斷證明書在指定醫(yī)療單位簽署。
(5)接受后可為旅客訂座。
(6)申請中包括特殊服務設備。
3.病殘旅客乘機申請電報的拍發(fā)
(1)申請電報發(fā)給國航座位控制部門。
(2)如有外航聯(lián)運時,申請電發(fā)給有關空運企業(yè)的座位控制部門。
電報中應包括:①病殘旅客情況②陪伴人員情況四、處理程序
1,售票處
2.始發(fā)站
3.經停站
4.到達站
5.航班銜接站
五、輪椅
WCHR
WCHS
WCHC
六、擔架
1.定座
擔架旅客訂座不得遲于航班起飛前72小時。
2.人數(shù)
每一航班每一航段上只限載運一名擔架旅
客。
3,陪伴人員
經醫(yī)生同意,至少一名陪護人員。
4.票價
(1)擔架旅客
a.個人票價
b.擔架符加費
一等艙:對旅客使用擔架航段加收一個單程成人一等艙票價。
經濟艙:對旅客使用擔架航段加收二個單程成人經濟艙票價。
(2)陪伴人員:
根據(jù)實際占用座位等級,按普通一等或經濟票價計收。
5.免費行李額
擔架旅客免費行李額為60公斤。
6.客票填開
擔架旅客應在客票中注明STCR字樣。
孕 婦
一、條件
1.懷孕32周不足32周的孕婦乘機,除不適宜乘機者外,可按一般旅客運輸。
2.懷孕超過32周的孕婦,應提供醫(yī)生診斷證明。
3.懷孕超過36周的孕婦,予產期2周以上者,一般不予接受運輸。
二、訂座
1.32—36周的孕婦,填寫一式兩份醫(yī)生診斷證明書和特殊旅客乘機申請書,經檢驗合格,方能輸訂座手續(xù)。
2.孕婦必須申請訂座。電報中說明孕婦情況。
三、處理程序
1.售票處
(1)座位證實后方可開票。
(2)應將“診斷證明”及“乘機申請書”符在客票上,同時在客票各聯(lián)注明。
(3)起飛前48小時,拍發(fā)特殊旅客運輸通知SPA/PREGNANT電報發(fā)給經停站和到達站。
盲 人
一、定義:盲人指雙目失明的旅客。
不是指眼睛有疾病的旅客。眼疾旅客,應按病殘旅客處理。
二、分類:
(一)有成人陪伴或有導盲犬引路的盲人旅客。
1.成人陪伴的盲人旅客,按一般旅客接受運輸。
2.有導盲犬引路盲人旅客,應按規(guī)定辦理運輸手續(xù)。
(1)特別訓練的導盲犬。
(2)必須申請同意后方可運輸。
(3)可免費帶入艙內。
(4)導盲犬應必備國家規(guī)定的動物入境或過境的必要檢疫證明。
(5)不適宜運輸狗時可拒絕運輸導盲犬。
(6)導盲犬需帶口套及牽引的繩索。
(7)空中禁止喂食。
(8)每一客艙只能運一只導盲犬,不能同其他動物同運。
3、處理程序
(1)售票處
a.檢驗各種手續(xù),證件齊全方可辦理定座手續(xù)。定座電報中在SSR組應注明是攜帶導盲犬的旅客,經控制部門同意后可售票。
b,辦理完售票手續(xù)的應拍發(fā)SPA/SEDBLND電報電報應給始發(fā)站、經停站、到達站。
(二)無成人陪伴和無導盲犬引路的盲人旅客。
1,運輸條件:
(1)盲人旅客能自己走動,有照料自己的能力。
(2)上下機地點(始發(fā)、到達站)有人接送。
(3)訂座時填寫一式兩份特殊旅客乘機申請書。
(4)如有聯(lián)程運輸應得到有關空運企業(yè)同意后方可運輸。
2.處理程序:
(1)售票處
a.檢驗盲人旅客是否符合運輸條件。
b. 拍發(fā)訂座電報。在SSR組中注明UNAC BLND。接到座位證實后方可售票。
c.售票手續(xù)辦妥后,應拍發(fā)。SPA/UNAC BLND電報
犯 人
一、一般規(guī)定
1.由于犯人是受到國家現(xiàn)行法律管束的,在處理犯人運輸時,必須與有關公安部門,以及通過外交途徑與有關外交部門取得密切聯(lián)系。
2.在辦理犯人運輸中,應注意符合我國有關法律、法令和對外政策、及有關國家的法律。
二、接受犯人運輸?shù)南拗茥l件。
1.運輸中必須有二人監(jiān)送。
2.監(jiān)送人員在運輸中對犯人負全部責任。
3.監(jiān)送人員攜帶武器,在飛行中,一般應當交由機組保管。
4.運輸犯人,只限在運輸始發(fā)地申請辦理定座售票手續(xù)。
三、接受犯人運輸?shù)呐鷾蕶嘞蕖?/p>
運輸犯人,必須經運輸始發(fā)地最高一級運輸業(yè)務部門負責人根據(jù)本節(jié)有關規(guī)定負責審校批
準。在國外由辦事處負責人批準。如果需要通過外交途徑與有關國家外交部門取得聯(lián)系和配合時,必須事先請示總局,遵照總局指示辦理。
四、辦理運輸犯人的工作程序
1.售票處
(1)接到運輸犯人的申請后,即發(fā)電給始發(fā)地運輸部門申請批準。
內容包括:犯人姓名、國籍、監(jiān)送單位和監(jiān)送人員姓名,運送日期、航程、定位等級和其他有關事項。填寫訂座單,并在單上符上申請運送犯人單位公函。包括“監(jiān)送人員在運輸全過程中對所監(jiān)送的犯人負全部責任”字樣,并加蓋監(jiān)送人員單位公章。
(2)獲得批準后,辦理訂座售票手續(xù)。
拍發(fā)訂座電報:通知訂座部門犯人的姓名、性別、國籍、年齡。
(3)辦妥售票手續(xù)后,拍發(fā)特殊旅客(犯人)運輸通知(SPA/PRISONER)電報給各經停站、終點站。
2.運輸業(yè)務部門應辦理的手續(xù)。
3.始發(fā)站值機部門應辦理的事項。
酒醉旅客
一、酒醉旅客一般不予運輸。
二、根據(jù)酒醉旅客的外行、言談、舉止自行判斷決定。
三、對酒后鬧、影響其他旅客旅行時,國際航空公司有權拒絕其乘機。
四、在飛行途中,如發(fā)現(xiàn)旅客仍在處于醉態(tài)不適于旅行,或妨礙其他旅客時,機長有權令其在下一個經停站下機。
五、酒醉旅客被拒絕乘機時,退票按非自愿退票處理。
1995.8.21關于下發(fā)修訂的《關于重要旅客乘坐民航班機運輸服務工作的規(guī)定》的通知
民航總發(fā)<1994>22號各管理局、航空公司,首都、虹橋、白云國際機場:
根據(jù)國務院領導關于民航“對軍隊要客服務范圍由各總部和各大軍區(qū)以上的領導干部擴大到正軍職上將以上(不合副軍職和師職少將)待將來有條件時,再擴大到全部少將以上領導干部?!钡闹甘揪?,經研究決定,對民航總局一九九三年七月下發(fā)的《關于重新下發(fā)<關于重要旅客乘坐民航班機運輸服務工作的規(guī)定>的通知》(民航局發(fā)(1993>189號)進行重新修訂,現(xiàn)將重新修訂的《關于重要旅客乘坐民航班機運輸服務工作的規(guī)定》發(fā)給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
為了便于操作,經與解放軍總政治部研究,軍隊在職正軍職少將購買機票須憑原部隊軍級以上政治部門開據(jù)的購買介紹信和本人軍官證,并按要客予以保證,提供服務。其余要客購票仍按原規(guī)定執(zhí)行。
本規(guī)定自一九九四年二月一日起實行。民航局發(fā)<1993>189號文同時廢止。
附:關于重要旅客乘坐民航班機運輸服務工作的規(guī)定。
民航總局
一九九四年一月二十七日
關于《飛機上什么是特殊旅客》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