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旅客行李國內(nèi)運輸總條件 四川航空》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本文目錄一覽:
1、川航國際航班行李規(guī)定
2、四川國內(nèi)航班一般有隨手行李和托運
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旅客行李國內(nèi)運輸總條件 四川航空》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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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航國際航班行李規(guī)定
1、川航行李托運重量限額:
對于涉及英國或英聯(lián)邦國家(例如加拿大、澳大利亞等)航線,單件托運行李的最大重量不得超過32千克(70磅)。
其他航線,應遵循當?shù)胤梢?guī)定,無明確規(guī)定的,單件托運行李的最大重量不得超過45千克(100磅)。
超過上述重量限制的行李,應作為貨物運輸。
2、川航托行李托運體積限制:
托運行李的體積限制應遵循當?shù)胤梢?guī)定,無明確規(guī)定的,單件托運行李的三邊之和 不得超過300厘米(118英寸)。
超過上述體積限制的行李,應作為貨物運輸。
擴展資料:
行李聲明價值
1.、一般規(guī)定
(1) 旅客的托運行李,每公斤價值超過30美元(或等值的其他貨幣金額)時可辦理行李聲明價值,并支付行李聲明價值附加費。
(2) 托運行李的聲明價值不能超過行李本身的實際價值。
(3) 旅客托運的小動物不辦理聲明價值。
(4) 川航按照旅客聲明的價值中超過4.6(l)a規(guī)定限額部分價值的5‰收取聲明價值附加費。
2.、如果聲明價值行李的部分運輸由不提供行李聲明價值服務的其他承運人承擔時, 川航有權拒絕提供托運行李的聲明價值服務。
3.、旅客行李的聲明價值如超過5000美元(或等值的其他貨幣金額)的限額,川航可 拒絕收運。
參考資料來源:四川航空-川航國際及地區(qū)航線行李運輸規(guī)則
四川國內(nèi)航班一般有隨手行李和托運行李限制的重量是多少,還有哪些物品不能帶上機的,主要是一些年貨。
按四川航空的規(guī)定,公務艙可以隨身帶兩件物品,每件不得超過10公斤;其他的旅客只能隨身攜帶一件,且不得超過5公斤。托運行李的免費行李額客票上都有注明,按規(guī)定的免費行李額攜帶即可。禁止隨身攜帶和托運的物品:
一、危險品
能夠造成人身傷害或者對航空安全和運輸秩序構(gòu)成較大危害的危險物品,包括爆炸品、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質(zhì)、遇水釋放易燃氣體的物質(zhì)、氧化劑、有機過氧化物、毒性物質(zhì)、傳染性物質(zhì)、放射性物品、腐蝕品和不屬于上述任何一類別,但在航空運輸中具有危險性的物質(zhì)和物品。具體包括:
(一)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如氫氣、甲烷、乙烷、丁烷、天然氣、乙烯、丙烯、乙炔(溶于介質(zhì)的)、一氧化碳、液化石油氣、氟利昂、氧氣、二氧化碳、水煤氣、打火機燃料及打火機用液化氣體;
(二)自燃物品,如黃磷、白磷、硝化纖維(含膠片)、油紙及其制品;
(三)遇濕易燃物品,如金屬鉀、鈉、鋰、碳化鈣(電石)、鎂鋁粉;
(四)易燃液體,如汽油、煤油、柴油、苯、乙醇(酒精)、丙酮、乙醚、油漆、稀料、松香油及含易燃溶劑制品;
(五)易燃固體,如紅磷、閃光粉、固體酒精、賽璐璐、發(fā)泡劑;
(六)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如高猛酸鉀、氯酸鉀、過氧化鈉、過氧化鉀、過氧化鋁、過醋酸、雙氧水;
(七)毒害品,如氰化物、砒霜、劇毒農(nóng)藥等劇毒化學品;
(八)腐蝕性物品,如硫酸、鹽酸、硝酸、氫氧化鈉、氫氧化鉀、汞(水銀);
(九)放射性物品,如放射性同位素。
二、爆炸或者燃燒物質(zhì)和裝置
能夠造成人身嚴重傷害或者危及航空安全的爆炸或燃燒裝置(物質(zhì))或者可能被誤認為是此類裝置(物質(zhì))的物品,主要包括:
(一)彈藥,如炸彈、手榴彈、照明彈、燃燒彈、煙幕彈、信號彈、催淚彈、毒氣彈、子彈(鉛彈、空包彈、教練彈);
(二)爆破器材,如炸藥、雷管、引信、起爆管、導火索、導爆索、爆破劑;
(三)煙火制品,如煙花爆竹、煙餅、黃煙、禮花彈;
(四)上述物品的仿真品。
三、槍支等武器(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的除外,具體詳見川航官網(wǎng)“限制隨身攜帶或托運的物品”中托運槍支及彈藥內(nèi)容),包括主要零部件能夠發(fā)射彈藥(包括彈丸及其他物品)并造成人身嚴重傷害的裝置或者可能被誤認為是此類裝置的物品,主要包括:
(一)軍用槍、公務用槍、如手槍、步槍、沖鋒槍、機槍、防暴槍;
(二)民用槍,如氣槍、獵槍、射擊運動槍、麻醉注射槍;
(三)其他槍支,如道具槍、發(fā)令槍、鋼珠槍、境外槍支以及各類非法制造的槍支;
(四)上述物品的仿真品。
四、管制器具(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的除外:古董或者旅游紀念品劍、刀及類似物品,只能作為托運行李運輸,并符合川航有關規(guī)定。)能夠造成人身傷害或者對航空安全和運輸秩序構(gòu)成較大危害的管制器具,主要包括:
(一)管制刀具,如匕首(帶有刀柄、刀格和血槽,刀尖角度小于60度的單刃、雙刃或多刃尖刀)、三棱刮刀(具有三個刀刃的機械加工用刀具)、帶有自鎖裝置的彈簧刀或跳刀(刀身展開或彈出后,可被刀柄內(nèi)的彈簧或卡鎖固定自鎖的折疊刀具)。
其他相類似的單刃、雙刃、三棱尖刀(刀尖角度小于60度、刀身長度超過150毫米的各類單刃、雙刃、多刃刀具)以及其他刀尖角度大于60度、刀身長度超過220毫米的各類單刃、雙刃、多刃刀具;
(二)軍警械具,如警棍、警用電擊器、軍用或警用的匕首、手銬、拇指銬、腳鐐、催淚噴射器;
(三)其他屬于國家規(guī)定的管制器具,如弩。
五、其他物品:
其他能夠造成人身傷害或者對航空安全和運輸秩序構(gòu)成較大危害的物品,主要包括:
(一)傳染病病原體,如乙肝病毒、炭疽桿菌、結(jié)核桿菌、艾滋病病毒;
(二)火種(包括各類點火裝置),如打火機、火柴、點煙器、鎂棒(打火石);
(三)額定能量超過160Wh的充電寶、鋰電池(電動輪椅使用的鋰電池另有規(guī)定);
(四)酒精體積百分含量大于70%的酒精飲料;
(五)強磁化物、有強烈刺激性氣味或者容易引起旅客恐慌情緒的物品以及不能判明性質(zhì)可能具有危險性的物品;
(六)包裝簡陋且?guī)в忻黠@異味的鮮活易腐物品(符合川航運輸要求的鮮活易腐物品見川航官網(wǎng)“特殊行李”);
(七)包裝、形狀、重量、體積或性質(zhì)不適合運輸?shù)奈锲罚?/p>
(八)川航規(guī)定不宜作為行李運輸?shù)钠渌锲贰?/p>
六、小動物(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的除外,見川航官網(wǎng)“小動物運輸”)
七、醫(yī)用小型氣態(tài)氧氣瓶(或空氣瓶)及液氧裝置,已使用的氧氣瓶,包括空瓶。
八、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他禁止運輸?shù)奈锲罚约爸腥A人民共和國或者途經(jīng)國家法律規(guī)定禁止出境、入境或者過境的物品。
擴展資料
一、四川航空非托運行李標準:
1、非托運行李應能置于客艙前排座位下或者能放置于客艙的密閉存放部位。
2、件數(shù)及重量限制:
(1)公務艙旅客:國內(nèi)航班每人可以攜帶兩件行李物品,國際航班可攜帶一件行李物品。
(2)經(jīng)濟艙旅客:國內(nèi)及國際航班每人只能攜帶一件行李物品。
(3)每件行李物品的三邊尺寸分別不超過20×40×55厘米。
(4)每件行李物品的重量不超過5公斤。
3、超過上述重量、件數(shù)或體積限制的隨身攜帶物品應作為托運行李運輸。
二、托運行李標準:
國內(nèi)運輸托運行李每件重量不超過50kg,體積不超過40cm×60cm×100cm,最小體積不能小于5 cm×15 cm×20 cm。
參考資料來源:四川航空-禁止隨身攜帶和托運的物品
參考資料來源:四川航空-川航國際及地區(qū)航線行李運輸規(guī)則
參考資料來源:四川航空-行李運輸安全須知
川航對攜帶物品上飛機有什么規(guī)定?
乘坐川航不占座位的嬰兒旅客可免費托運1件行李,重量不超過10千克(22磅), 體積(三邊之和)不超過115厘米(45英寸),并可免費托運1輛全折疊的輕便嬰兒車或嬰兒手推車。
下列物品只有在符合川航所規(guī)定的限制條件、數(shù)量和包裝要求的情況下,并經(jīng)川航同意,方可接受作為非托運行李或托運行李運輸:
一、精密儀器、電器等類物品,應作為貨物托運,如按托運行李運輸,必須有妥善包裝,并且此類物品的重量不得計算在免費行李額內(nèi)。
二、除執(zhí)行國家警衛(wèi)任務的人員外,槍支和彈藥僅能作為交運行李運輸。
三、托運槍支及彈藥:
(一)川航目前不接受槍支、彈藥的聯(lián)運,且不承運除1.4S以外的彈藥。
(二)在辦理托運手續(xù)前,托運槍支、彈藥的單位或個人應及時向安檢站、川航或川航的代理人申報。
1、體育運動用的槍支、彈藥:
(1)國內(nèi)參加射擊競技體育活動的,須經(jīng)國務院體育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并持有當?shù)厥〖壒矙C關出具的槍支運輸許可證,并經(jīng)機場公安局審核;
(2)外國體育代表團攜帶槍支入境或中國代表團攜帶槍支出境參加競技體育活動,須經(jīng)國務院體育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并經(jīng)機場公安局審核。
2、托運其它槍支、彈藥的單位或個人必須向機場公安局申請槍支、彈藥的運輸許可證,并經(jīng)機場公安局審核。
(三)槍支必須卸下子彈和扣上保險,放置在安全可靠的封閉包裝中,并保持鎖閉;槍、彈分離由安檢人員在安全檢查時確認。
(四)托運彈藥限制規(guī)定
1、必須是安全包裝的彈藥(武器彈藥筒、子彈夾)(只限1.4SUN0012和UN0014),經(jīng)過地面工作人員查閱DGR核實后,可以作為托運行李運輸。
2、每人攜帶毛重不超過5KG,不包括爆炸性或燃燒性的彈藥。
3、兩名或兩名以上旅客所攜帶的彈藥不得合并成一個或數(shù)個包裝件
四、包裝鮮活物品用的干冰,其凈重不得超過2.5公斤,并滿足有關限制規(guī)定。
五、液態(tài)物品
(一)超出下述規(guī)定的液態(tài)物品,禁止旅客隨身攜帶,但可辦理托運,其包裝須符合民航運輸規(guī)定:
1、乘坐國內(nèi)航班的旅客,可隨身攜帶少量旅行自用的液態(tài)物品(僅限旅途自用的化妝品、牙膏及剃須膏),每種液態(tài)物品攜帶一件,其容器容積不得超過100毫升,接受開瓶檢查。
2、乘坐從中國境內(nèi)機場始發(fā)的國際、地區(qū)航班的旅客,其隨身攜帶的液態(tài)物品每件容積不得超過100毫升,并置于最大容積不超過1升(L)的,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每名旅客每次允許攜帶一個透明塑料袋,超出部分應交運。盛裝液態(tài)物品的透明塑料袋應單獨接受安全檢查。
3、來自境外需在中國境內(nèi)機場轉(zhuǎn)乘國內(nèi)航班的旅客:
(1)在同一機場隔離區(qū)內(nèi)由國際、地區(qū)航班轉(zhuǎn)乘國內(nèi)航班時,其攜帶入境的免稅液態(tài)物品應置于袋體完好無損且封口的透明塑料袋內(nèi),并需出示購物憑證,經(jīng)安全檢查確認無疑后方可攜帶。
(2)如在轉(zhuǎn)乘國內(nèi)航班過程中離開機場隔離區(qū),則必須將隨身攜帶入境的免稅液態(tài)物品作為行李托運。
4、旅客在機場隔離區(qū)、航空器內(nèi)購買或者取得的液態(tài)物品在離開機場隔離區(qū)之前可以隨身攜帶。
(二)旅客不得隨身攜帶酒類(瓶裝、罐裝)或?qū)⒕祁愔糜谑痔嵝欣钪?,候機樓隔離區(qū)或機上購買的免稅品除外。酒類免稅品應包裝完好無損且裝于有封口的透明塑料袋內(nèi),同時旅客應有購物憑證且購買后未離開機場隔離區(qū)。
酒類僅可作為托運行李交運,并滿足以下限定條件:
1、標識全面清晰且置于零售包裝內(nèi),每個容器容積不得超過5L;
2、酒精的體積百分含量小于或等于24%時,托運數(shù)量不受限制;
3、酒精的體積百分含量大于24%、小于或等于70%時,每位旅客托運凈數(shù)量不超過5L;
4、酒精的體積百分含量大于70%,屬于危險品,不得運輸。
5、如有航站托運酒類的限制標準較我公司更為嚴格,則應按相關航站標準執(zhí)行。
(三)對于嬰兒需在機上使用的乳制品及糖尿病或其他患者需適用的液態(tài)藥品,經(jīng)安全檢查確認后,旅客可隨身攜帶適量上機。如相關航站對此有更嚴格的規(guī)定,則應按相關航站標準執(zhí)行。
六、外交信袋、機要文件。
七、管制刀具以外的利器、鈍器及其他物品,禁止隨身攜帶并應放入托運行李內(nèi)運輸。
(一)銳器:該類物品帶有鋒利邊緣或者銳利尖端,由金屬或其他材料制成的、強度足以造成人身嚴重傷害的器械,主要包括:
1、日用刀具(刀刃長度大于6厘米),如菜刀、水果刀、剪刀、美工刀、裁紙刀;
2、專業(yè)刀具(刀刃長度不限),如手術刀、屠宰刀、雕刻刀、刨刀、銑刀;
3、用作武術文藝表演的刀、矛、劍、戟等。
(二)鈍器:該類物品不帶有鋒利邊緣或者銳利尖端,由金屬或者其他材料制成的、強度足以造成人身嚴重傷害的器械,主要包括:棍棒(含伸縮棍、雙節(jié)棍)、球棒、桌球桿、板球球拍、曲棍球桿、高爾夫球桿、登山杖、滑雪杖、指節(jié)銅套(手釘)。
(三)其他物品:其他能夠造成人身傷害或者對航空安全和運輸秩序構(gòu)成較大危害的物品,主要包括:
1、工具:如鉆機(含鉆頭)、鑿、錐、鋸、螺栓槍、射釘槍、螺絲刀、撬棍、錘、鉗、焊槍、扳手、斧頭、短柄小斧(太平斧)、游標卡尺、冰鎬、碎冰錐;
2、其他物品,如飛鏢、彈弓、弓、箭、蜂鳴自衛(wèi)器以及不在國家規(guī)定管制范圍內(nèi)的電擊器、梅斯氣體、催淚瓦斯、胡椒辣椒噴劑、酸性噴霧劑、驅(qū)除動物噴劑等。
八、小動物及服務犬。
九、充電寶、鋰電池禁止作為行李托運,只能隨身攜帶,且標識全面清晰,并滿足額定能量或鋰含量限制。
十、古董或者旅游紀念品劍、刀及類似物品,只能作為托運行李運輸,并符合川航有關規(guī)定。
擴展資料
川航托運行李注意事項:
1、因川航原因使旅客的托運行李未能與旅客同機到達,造成旅客旅途生活的不便,川航將給予旅客臨時生活用品補償費人民幣100元;
2、旅客的托運行李全部或部分損壞、丟失,賠償金額每公斤不超過人民幣100元;如行李的價值每公斤低于100元時,將按實際價值賠償;
3、旅客丟失行李的重量按實際托運行李的重量計算,如果無法確定丟失的行李重量,每一旅客的丟失行李最多只能按該旅客享受的免費行李額賠償;
4、行李損壞時,按照行李降低的價值賠償或負擔修理費用;行李箱損壞,賠償金額按行李箱自身重量每公斤不超過人民幣100元;
5、旅客的丟失行李如已辦理行李聲明價值,川航將按聲明的價值賠償;行李的聲明價值高于實際價值時,將按實際價值賠償;
6、由于發(fā)生在上、下飛機期間或飛機上的事件造成旅客的自理行李和免費隨身攜帶物品滅失,川航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每位旅客不超過人民幣3000元;
7、行李賠償時,將退還對賠償行李收取的逾重行李費,已收取的聲明價值附加費不退;
8、構(gòu)成國際運輸?shù)膰鴥?nèi)航段,行李賠償按適用的國際運輸行李賠償規(guī)定辦理;
9、已賠償?shù)膩G失行李找到后,川航將盡快通知旅客;旅客可將自己的行李領回,退還全部賠償,但臨時生活用品補償費無需退還。
參考資料來源:四川航空官網(wǎng)-限制隨身攜帶或托運的物品
關于《旅客行李國內(nèi)運輸總條件 四川航空》的介紹到此就結(jié)束了。